區議會的終結 文 : 黃宇翰

今次人大修訂香港選舉制度,取消了區議員選委117個名額,但對區議會選舉卻隻字不提,相信是中央故意視之如無物,看來取消區議會的機會越來越高。若果區議會真的完成歷史任務,其職能空缺該如何填補?

區議會的職能主要為向政府提供意見及獲得撥款的情況下承擔地方行政區部份的事務,但在政治凌駕民生的情況下,區議員經常借題發揮跟政府官員對著幹,嚴重影響議會發揮該有的功能。一般市民已不能通過區議員有效地向政府反映意見,政府實在有必要另覓平台收集意見,而分區委員會雖然有類似的功能,但委員們都是義務兼任,未能像大部分區議員一樣全職服務居民,難以滿足現時社會的需求。

區議員辦事處的日常工作,除了收集市民意見向政府反映,協助居民與政府各部門溝通,法律諮詢和填寫表格等瑣碎事項也不少,還要舉辦各類型的社區活動凝聚居民,已經是社區不可或缺的一環,同時也絕不是僅僅一個兼職就能做好的工作。區議員辦事處的日常營運開支是由公帑支付的,如區議會不再存在,以官方或是半官方的機構繼續提供相關社區服務是有需要的。

內地的街道辦事處是一個值得參考的做法,街道辦的基本職務包括(一)向上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時反映居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二)抓好社區文化建設,開展文明街道、文明單位,文明社區建設活動,組織居民開展經常性的文化、娛樂、體育活動;(三)負責街道的人民調解、治安保衞工作;(四)協助部門做好轄區,積極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和社區教育工作;(五)負責在轄區開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調解,開展法律諮詢、服務等工作,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搞好轄區內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六)負責本轄區的城市管理工作,發動群眾開展衛生運動,綠化、美化、淨化城市環境,協助部門做好環境衞生、環境保護工作;(七)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街道辦的職能跟區議員辦事處的功能十分相似,加上是政府體制內的機構,比區議會作為一個純粹的諮詢架構有較多實權(特別是財政權),能夠更有效推動社區工作,是取代區議會的可行方案。

街道辦可能給予大眾「格局很低」的感覺,究竟能不能吸引人才投入工作?2018年一張余杭區招聘公示的截圖在朋友圈裡傳開並引起激烈的討論。這張長長的公示名單裡,清一色是來自清華、北大的畢業生,其中8人就是任職街道辦,而且都具備博士或碩士的學歷,估計博士年薪約38萬,碩士年薪約35萬,此外還有生活安家補貼、人才公寓、租房購房補貼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當中一位在入職一年後就升到了街道的團工委書記,他接受訪問時說:「我現在的工作穩定、充實,收入符合預期,晉升管道暢通。」可見在內地街道辦工作不單收入不俗,而且有良好的晉升階梯。

在香港從政,特別由地區做起的人士,就算有幸當上區議員,在立法會直選議席大幅減少後,往上發展的機會越來越少,而沒有背景的也難於轉型進入政府體制,結果「區議員」成為了不少從政者的終點站。如以街道辦取代區議會,由政團以半官方模式營運,不單能安置現有的地區工作者繼續其政治生涯,更可為他們日後走進政府「鋪橋搭路」,同時讓政府有系統地培訓熟識地區事務而同時懂得政府運作的政治人才,更可避免反對派借助區議會作為反中抗共的平台,有助緩和社會撕裂的情況,讓香港回復平靜,再度聚焦經濟發展重回正軌。

文:黃宇翰

非黃不藍的公民力量成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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